3日,记者从全市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从现在起到12月10日,我市将开展一次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种子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市农委要求,各县(市)区所有种子企业和种子商店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务必在12月10日前将侵权假冒伪劣种子收回并进行灭活处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部门要对种子企业生产线和库房进行动态监管,种子企业经营的种子出库前,要向当地种子管理部门报告,经抽检合格后方可出库;在种子经营期间,对种子商店要严看死守,对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经营许可证。特别要加大对玉米、水稻等大宗农作物种子的监督抽查力度,对确认有经营假冒伪劣玉米、水稻种子行为的经营企业,要依法立案,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在种子经营期间,各县(市)区要严格实行种子报告制度和种子质量保证金制度,建立种子登记备案制度,完善种子市场管理包保责任制等监管措施,坚决杜绝侵权假冒种子进入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