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2年第2号),现将2015年内蒙古、福建、广西、湖南等四省(区)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目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福建省种子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种子管理局、湖南省种子管理局反映,异议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异议单位书面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农业部种子管理局杨洋(邮编:100125,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电话:010-59193281,邮件:zzjpzglc@agri.gov.cn)。
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李丽君(邮编:010010,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北路74号,电话(传真):0471-6285043,邮箱:lilijunabcd@163.com)。
福建省种子总站郑旋(邮编350003,地址:福州市冶山路24号省农业厅5号楼926室,电话:0591-87826064,邮件:zhx1964@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种子管理局庞华莒(邮编530022,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5号,电话:0771-2182695,传真:0771-2182717,电子邮件:phj65617@sina.com)。
湖南省种子管理局单彭义(邮编410005,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教育街66号,电话:0731-84431340,邮箱:spy0914@163.com)。
附件:1.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目录
2.2015年福建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目录
3.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目录
4.2015年湖南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目录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2015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