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沈阳康平警方在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中,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销售伪劣种子案件,犯罪嫌疑人陆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记者了解,2010年9月,沈阳市公安局康平县局经侦大队接到被害人张某报案称:其于2010年3月3日,在康平县胜利乡陆某手中以每斤20元的价格,购买8斤玉米种子。陆某在和张某交易过程中出示了《沈农爆裂玉米种植回收合同》,张某见有回收合同便购买了种子。到了今年秋天,张某发现该种子种植后玉米长势枯萎,明显产量低,怀疑自己购买的是假种子,于是便报了案。
康平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由于案件涉及到农民的生产,经侦大队及时向市局经侦支队汇报,并对张某购买的玉米种子进行鉴定。2010年9月17日,经有关部门鉴定该爆裂玉米种子为假冒伪劣种子,造成张某直接经济损失3万余元。康平警方随即展开抓捕行动,经过2个多月的苦心经营,于2010年11月26日将潜逃途中返家的犯罪嫌疑人陆某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陆某交代了以出示虚假回收合同骗取被害农民信任,共出售假冒伪劣种子120斤,涉案金额1200余元,给农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警方提示:
农民朋友在买种子时,一定要认真审查种子标签的标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对不符合标签要求的种子,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同时,还应从其他方面加以注意,如去正规的种子站购买种子,并索要正式发票和信誉卡,并把它们和包装袋一起保存好,作为维权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