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镇五合村的村民姜学文家10亩稻田在使用了经销商李全提供的种子后减产严重。姜学文认为是种子质量有问题,但李全却说种子是通过国审的,多次协商未果,姜学文一纸诉状将李全告上法庭。昨天,肥西三河法庭调结了这起纠纷。
“我家四口人,就这十几亩田,一家人一年到头就靠两季粮食过日子,现在这最重要的一季水稻一下子减产了70%多,这日子怎么过呀!”姜学文说到这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边流泪,一边告诉法官,“这稻种是新品种,本来我不想种植的,但李全把种子送到我家,并且立下保证书承诺亩产1000斤以上,我才把家里的晚稻田全部栽种了此种水稻,谁曾想到现在收获了,别人家用老种子的水稻,同样经历了经销商所说的特殊气候、大虫灾,依然亩产1000斤左右, 而我家的只有三四百斤,我又不是技术比他们差!你说我心里能服气吗?再说了,这也不是我一家出现这种情况,我们村有近150亩用这种稻种的稻子都减了产。”
稻种经销商李全却说,“我是合法的种子经销门市,种子来源于正规销售渠道,且该品种已经通过国审,质量合格。当时三河镇政府和县农技、质保部门就派人来取样品进行检测,经检验种子质量完全合格。我当时是给姜学文立下的保证书上有附加条件:必须在我处购买农药、化肥,并按照我的要求进行施肥、打农药。而姜学文不知从哪里买的假农药造成的损失,不应由我承担,我还要反诉要求你支付拖欠的种子、农药款7200元呢!”
三河法庭邀请部分损失农户当场进行调解,姜学文同意再支付李全4000元农资款,对于其他农户的损失,李全也表示可以按此比例赔偿他们部分损失。 |